赴泰国旅游注意事项
[来源:原创]
[作者:新时代旅行社]
[日期:2009-04-10]
1.报名以交申请表和付款日期为准;
2.团队出发日要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如迟到者责任自负,除个人物品外还需带好牙刷、拖鞋、泳装、常备药、胶卷等(护照、机票、由领队在出发时发放),托运行李必须上锁,每人可免费托运一件20公斤,超重费由客人自付;
3.按中国海关规定,凡携带摄像机、便携式电脑、进口变焦高级照相机(傻瓜机除外)者,须在出境时向海关申报,否则回国时海关将要征税。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及反动、黄色的印刷品和音像制品入国,违者自负;
4.团员应严格遵守前往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边防、海关的有关规定,尊重各国的风土人情、民族习惯;
5.本社旅游行程作为参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会有所调整,旅行团的住宿宾馆、餐厅均以当地接待社安排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当地接待社有权同等级更换;
6.凡参加本社组织的出境旅游,70岁以上的老年者,需有家属同行;
7.因航空公司的原因,若出发日期与参考行程表的出发日和抵离时刻有所不同,以出发前的行程表为准;
8.在境外旅游期间,应妥当保管自己的财物,特别是在旅游车上,贵重物品及钱财须随身携带或放在宾馆的保险箱内,如发生遗失、盗窃、抢劫等事件,本社一概不承担财物赔偿责任以及以后行程受影响的退款责任;
9.团员在境外旅游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及时取证做好记录,并由当地有关职能机构出具证明,按保险公司的规定索赔,本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对团员参加的自选旅游项目和旅游行程以外的活动以及自由活动所发生的各种伤害,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10. 如遇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航班延误或取消等特殊情况导致团队不能成行或中途受阻,本社或当地接待社有权取消或更改行程,因故延误或滞留发生的食宿等费用由团员自理,当地接待社有权向团员酌情收取,所影响以后的行程不予退款;
11. 团员在国外兑换当地货币时因各地情况不同,可向银行、宾馆及导游兑换,但汇率均有所不同,请团员斟酌;
12. 因各国治安状况不同,团员不要单独外出(特是夜间,女性);
13. 团员在境外旅行中,购物应慎重挑选,本社不受理退货、保修和维修等事项。境外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电话、手机等,入境时海关要征税;
14. 旅行团队原则上满16人才发团,集客不满16人时,本社有权取消发团或建议参加其它日期或其它行程的旅游团,按当地的新行程价格多退少补。住房以双人间为准,用餐以10—12人一桌为准;
15. 旅游期间,团员应互相尊重,友好谦让,并服从领队及导游的安排,严格遵守行程时间,如有个别团员有违法行为或侵犯其他团员利益,领队及导游有权对其进行制止或采取相应措施,谢绝团员以外成员参加旅行;
16. 根据国家旅游局规定,境外旅游期间游客必须随团旅游,不得擅自离团,如有特殊情况,须与领队协商,并承担其费用,凡因个人原因中途外出或不住宿及不用餐者,作为放弃处理,团费不予退还,如不按时随团回国,将按滞留不归者处理,不再退回保证金,并通报有关部门;
17. 旅游费所含内容:
行程表内的游览节目、景点门票;
行程表内的国际国内机票,各国各地旅游车;
酒店:行程表内所列的酒店是当地星级酒店标准(或同等级),双人标准间,要求单间者需补差价;
用餐:旅行期间的一日三餐(含飞机上用餐);
签证费、卫生检疫费;
本公司领队及当地中文导游;
18. 旅游费中不含内容:
自由活动期间的一切费用,当地导游推荐项目及自费项目费用;
各国出入境的海关课税、超重行李的托运费、行李保管费;
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以及小费等个人消费;
18. 退团损失费:已付定金或旅费的,交表后要求退团者收取手续费1000元;出团前10—15天要求退团者收取30%的旅费,出团前7—10天要求退团者收取60%的旅费,出发当天—7天之内要求退团者收取100%的旅费;
19. 如国家及有关部门有新规定和新文件出台,本公司将按新规定和新文件执行;
20. 小费为国际礼貌,由每位贵宾支付给导游司机小费每天30元人民币,以资鼓励,谢谢!
21. 泰国进入大皇宫时男女需穿有袖的上衣和过膝长裙或长裤,且不能穿拖鞋;马来西亚云赌场要求衣冠整齐,男士要戴领带,穿长袖衬衫,女士随意。